非正常户公告
西税 税告 〔2026〕 7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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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居民身份证 |
经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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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珠穆沁旗都岚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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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52526MABP7W8H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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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格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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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2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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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宝日陶勒盖社区绿海云天小区第19栋28号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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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珠穆沁旗联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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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5252655814739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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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斯日古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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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2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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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嘎尔高勒镇罕乌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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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珠穆沁旗聚鑫矿产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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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52526MAEGRWRJ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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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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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0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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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哈日阿图街瑞馨小区24号楼12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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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