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公告
东乌税 税告 〔2026〕 4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六 年 六 月 四 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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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身份证件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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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52525MAET30KR3U |
东乌珠穆沁旗乌尼图活畜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董志伟 |
152502********0716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昂格尔嘎查办公楼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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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1152525MA0Q9QYB78 |
内蒙古嘉茂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林强 |
350124********0159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镇时代新城G2-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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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1152525MA7M5JYR6W |
内蒙古纳臻食品有限公司 |
张守莲 |
132521********7423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陶森街6组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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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1152525MADKFYNG0P |
内蒙古诚兑能源有限公司 |
哈达 |
152502********0519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满都拉小区2号商业楼2号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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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1152525MA0MYN152A |
内蒙古鸿迅贸易有限公司 |
李宗骏 |
441900********589X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旗乌镇拉盖东街北侧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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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