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现将2025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依法治税思想根基
(一)以学法强基础,以清单明权责。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本年度共开展会前学法4次。严格按照总局部署要求,系统完成了盟本级及旗县、分局(所)、稽查局权责清单修订工作。清单共涵盖税务管理、税费征收、税费服务、监管执法、政策法规、其他等六个主要业务领域的权责事项共34项,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布,确保了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边界清晰。
(二)以宣传普税法,以服务落优惠。2025年,兴税“师”团先后走进了兴安盟行政事业单位培训班、盟委党校、“企业家开放日”、兴安盟职业技术大学、前旗和突泉农牧业企业、阿尔山文旅行业企业、残疾人用工企业、房地产行业、律师行业等,为全盟167余名企业家、50余名党校教师、16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200余名高校毕业大学生送去了税费政策,解答了疑难问题。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落实组织收入。认真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加强组织收入统筹,提高收入预测质量,严守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圆满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目标。
(二)优化纳税服务。加强与发改委、盟金融办、人行、银保监局、工商联等部门沟通联系,拓展“政银税企”互动平台,将纳税信用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有效融合,进驻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对接授信信用贷款。完成纳税人满意度回访及数量统计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发挥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保障涉企权益。将行政复议深度融入税收治理各环节,精准发力重点领域。2025年新高效开展了复议案件审理,依法保障了涉企权利。
(二)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查摆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和复议案卷审理办法,规范设置了案件管理档案室、审理室,全面规范了复议、诉讼、重案案卷。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招商引资。将涉及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通过查阅公文系统收文、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数据筛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地方涉税政策文件。
(二)构建数据质量体系,夯实许可规范水平。撰写《分类分级数据质量评价机制》和《数据质量问题治理机制》,构建了“科学精准、多维覆盖”的数据质量评价机制和“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数据治理责任体系,为后续开展常态化税收数据治理奠定扎实基础。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线上工作流程、控制完成时限,着力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执法“尺度”。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贯彻落实《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文书标准等问题认真梳理、积极整改,提升执法公平度和公信力。梳理《税务简易处罚操作流程指引》,分别从税收管理员受理、办税服务厅人员受理以及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端自行处理三个维度,系统梳理了操作流程,全面规范了行政处罚操作。
(二)兼顾执法“温度”。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制作《金税三期系统首违不罚操作流程》视频教程在全区推广,统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业务操作流程,体现执法温度。推动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兴安盟涉税费信息共享实施方案》及共享目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明晰应急工作职责。积极化解税务行政争议,防范重大涉税舆情风险。主要领导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等运行机制,运用法治思维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明确税收征管、涉税网络舆情、人事信访、信息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工作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二)筑牢安全责任防线。强化政务值班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定《兴安盟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重点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值班管控,严格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第一时间排查突发事件的苗头、捕捉征兆,2025年度未发生责任事故。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部署的应急预警相关工作,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一方面,公职律师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工作,牢固树立“调解优先”工作理念,对涉税争议案件受理程序进行再优化,通过“诉源治理”和纠纷“前端化解”,促进涉税事项非诉纠纷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盟税务系统执法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强化法治思维,更新知识体系,提升业务技能,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中听取专家和公职律师法律意见,进一步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
(二)扩宽法治共治格局。联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税法联动成果转化,为提升法制税务建设、完善权利救济和优化税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等角色,强化团队意识,向有困难的人群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法律问题,增加凝聚力和执行力。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提升执法公信力。探索“说理式执法”全过程融合机制。查前,进行政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明确权利义务,主动配合检查。查中,查深查透基础上,加强与纳税人沟通交流,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查后,收集企业对税务执法的需求建议,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和回应。以规范的执法流程和完善的沟通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征纳关系和谐,有效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税法遵从度。
(二)以数智手段强化监督。为聚焦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各环节,通过一案双查、“双向倒查”、有案同查严肃查处涉税腐败问题,按季度组织召开一案双查联席会,与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会商。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科技赋能提质增效。持续加强数电票赋额管理,组织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数电票赋额流程与时限,开展农产品、建材销售、机械租赁、咨询服务行业等行业的新登记纳税人首票核查。
(二)建强数字人才队伍,精准防控风险。充分利用数字化人才团队资源,组建攻坚团队。以新老结合+实战练兵模式,逐一深度剖析、定位成因形成详实台账,为后续精准治理提供明确靶向。以“通用+行业领域”两条线编制风险指标,切实提升风险扫描准确性;提升干部数字素养,围绕数字化人才团队建设,扩充人才团队规模,以“项目+实战”形式开展攻坚培训。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增强领导依法行政观念。结合局务会会前学法、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各条线业务培训以及共学会商制度等形式,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将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基本法以及党内法规在内的各法律法规列为主要学习内容,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要求。
(二)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对内培养公职律师、对外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提高税务系统执法的规范性、程序性、法治性。公职律师、外聘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共同参与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协助审核合同等法律文书,参与处理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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