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2026年四月企业、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2026年四月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税公告信息清册
2.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2026年四月个体工商户欠税公告信息清册
3.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2026年四月自然人欠税公告信息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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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