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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6-04519
  •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 标题 关于对通辽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22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关于对通辽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刘勇主席: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杨树替代工程 发展木本油料产业”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建议。

您提出“建议税务部门出台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答复如下:当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限都集中在中央和省级(法律法规授权省级的优惠事项)层面,市级机关无法制定税收减免政策。但我们会围绕减税降费重点政策,为不同行业企业“量体裁衣”,让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滴灌”,以“送服务、讲政策、细解读”的形式,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同时,我们会将您提出的建议积极向上级反馈,争取得到税收政策制定部门的重视,努力解决纳税人关注的涉税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梳理了相关的税费政策如下:木本油料产业,如果符合条件可享受:直接从事木本油料植物的农业生产者,销售其自产的木本油料初级农产品时,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油料的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红花籽及米糠等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浸出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葵花油、蓖麻籽油、芝麻油、胡麻籽油,茶子油、桐子油、棉籽油、红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棉籽饼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下一步,通辽市税务局将以大数据为依托,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宣传+辅导”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努力提升税收政策执行精准性和时效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此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202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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