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2022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2022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满洲里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满洲里市道北二道街24号,电话:0470622995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满洲里市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条例要求》,在2021年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结合我局实际,调整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22年满洲里市税务局持续扩大税收宣传知晓度和影响力,累计发表稿件126余次。  

  (四)强化监督保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涵盖了税务部门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及内部管理等方面信息。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作用,将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监督和考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需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流转环节,提高办理效率。三是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全面强化网站、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的各项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