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满洲里市税务局”)在自治区税务局和满洲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工作要求和税务总局具体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税务工作职能,积极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税务建设全面突破
一是深化党的理论武装,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印发《全市税务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责任科室工作时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了研讨交流。组织四级高级主办相当层次职级以上公务员、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全区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网络学习班共79人次。组织两级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派出机构负责人参加全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辅导讲座31人次,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共22人次。机关党委、税务团工委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指导各基层党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离退休干部抓好青年干部、离退休干部等群体积极开展学习。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业深度融合。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工作,切实将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通过认真开展学习,准确把握其核心内涵,进一步提升认识、凝聚力量。把法治税务机关建设放在满洲里市税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聚力做好税政综合提升政治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做好法治综合规范税务执法、增强治理能力,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法制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提升法治税务机关建设水平。
(二)健全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征税,充分发挥税收组织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严格按照区局党委工作安排和组织收入工作的工作要求,始终把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贯穿于组织收入全过程,不折不扣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圆满完成全年组织收入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满洲里市税务局凝聚共识、建强机制,细化举措、统筹推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展现税务担当,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延续、优化、完善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深化拓展“政策找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和服务提醒178735条,保障直达快享。
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严格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做好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压缩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各项制度能够落实到位,全年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30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四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春风行动有序推进。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开展“线上枫桥”建设工作。一是快速响应。成立“线上枫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部署推进全市“线上枫桥”建设工作;二是精细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及的3大类11个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建立责任清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三是深入联动。各区税务局主动扛牢主体责任,切实将“线上枫桥”与重点工作实现有机衔接。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满洲里市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权责清单,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及备案工作,持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积极配合总局、区局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落实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司法局规范执法专项行动要求,指导基层局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
一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有效推进满洲里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规范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程序要求,完善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执法责任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标准,并全面执行。
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全力支持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充分整合内外部法律资源、强化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司法局沟通交流,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目前全系统共有公职律师3人,聘用法律顾问1人。
四是规范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严把法律依据关、严把审理程序关、严把文书归档关、严把后续管理关,不断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促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精细化,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重案审理标准。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审结稽查局提交重大税务案件3件,已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审理办结。
(五)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裁量权使用。严格《内蒙古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录制“一般行政处罚程序”操作视频,细化处罚细节、明确处罚边界,为全市税务系统推进“精确”提供依据和模板,有效规范约束税收执法行为,更好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税收执法潜在风险。
二是全力推进非强制性执法工作。尤其是将“说理式执法”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相结合,详细阐明审理意见的形成过程和正当理由,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优化了税收执法方式,累计运用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办理相关工作330件。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平衡税务执法的“法律刚性”与“法治温度”,进一步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有关要求,提升信息报告时效性,增强信息报告主动性,完善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督查反馈。
二是严格落实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全市税务系统各类税费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以及有效性,及时发现、处理数据全生命周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防范税费信息数据失窃、敏感信息泄露、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不断提高数据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积极组织业务专家、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等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
二是创新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将“枫桥经验”应用到税收实践。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不断创新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将“枫桥经验”应用到税收实践,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选择具备公职律师、税务师、会计师等资格的税务干部及相关业务骨干,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负责处理未达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税费争议。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涵盖税务部门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执法、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及内部管理等方面信息。
二是规范税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努力抓好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更新和维护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全面、真实。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分级产生、分级负责、分级推送”“坚持多方公示,信息共享” 的原则作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四是组织开展欠税公告工作。根据欠税公告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欠税公告流程按期进行公告处理。切实强化欠税流程监管,加强催报催缴,防范本年新欠,对经过核实确认形成欠税的,及时采取欠税追缴措施。
(九)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按照2024年改革任务“路线图”“时间表”扎实推进完成《意见》的各项任务。定期召开《意见》落实办会议,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向区局报送亮点信息6篇,创新措施2项;以发票电子化改革 (金税四期)为突破口,按照总局、区局工作安排,统一部署推进发票电子化工作,目前全市辖区内管户除因集团企业由总部统一加入乐企等原因外,已全部加入数电票试点,数电票开票份数占比暂列全区第三;结合区局下发《意见》落实中期评估问题清单,立足实际,制定本单位短板问题清单,并逐条梳理整改措施,对账销号,确保中期评估发现的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信息系统运行保障工作。加强运维保障和安全管理,规范和加强各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整合内部、外部运维资源,按照“资料齐全、流程规范、审核准确、记录完整” 的基本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处理解决各类问题,实现上下互动、横向联动的立体式、全方位的运维管理体系,保证基础环境和各类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三是不断提升“以数治税”质效。深入挖掘涉税数据潜在价值,构建全税种覆盖,全业务链贯通的一体化税收治理体系。采取传帮带、重点培养、项目锻炼等方式,提升税务人员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的能力。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撑“以数治税”,积极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开展数据分析研究。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满洲里市税务系统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确保法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迈进,坚持以知促行、学以致用、入脑见行,科学谋划全面依法治税工作思路,把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综合税政工作各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和法规干部队伍建设各方面,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税工作,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法制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满洲里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自治区税务局工作安排,坚持以法治理念为先,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和税收法治建设,增强全体税干的税收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执法原则,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2025年全面依法治税工作安排
2025年,满洲里市税务局将按照区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加强党对税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建强政治机关为首要责任,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智慧税务建设为有力支撑,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有力保障,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征管质效,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政策法规工作发展,突出法治引领作用,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完善法治基础框架,努力实现法治与税收良性互动,推动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全面提质增效做出新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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