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的规定,现将截止2026年3月31日,我局确认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税务局关于截止2026年3月31日其他个人欠税公告的信息
2、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税务局关于截 止2026年3月31日单位纳税人欠税公告的信息
3、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税务局关于截 止2026年3月31日个体工商户欠税公告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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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