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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151231-9/2026-0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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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有哪些情形的纳税人本年度不能评为A级?
  • 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有哪些情形的纳税人本年度不能评为A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一)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二)上一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D级的; 

  (三)非正常原因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 

  (四)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 

  本办法自202571日起施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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