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夏娃保健品商行、根河市海兴商店等145户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以下纳税人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相关名单及文书详见附件,请相关纳税人及时到税务机关领取文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
附件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根河市税务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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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