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地方政府化债路径稳妥处置债务风险的建议已收悉。提案深入剖析了地方债务风险的成因,并从多个维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其中,第三条建议“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堵塞跑冒滴漏税源,增加税收,特别是加强旅游服务行为税收的稽查,防止税务的流失”,对我市税务部门进一步强化税费征管、服务地方财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就第三条建议的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堵塞跑冒滴漏税源”的落实情况
(一)深化税费协同共治,构建综合治税格局。我局积极推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明确协作职责,形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格局,有效堵塞征管漏洞。
(二)依托“信用+风险”机制,实施精准监管。全面应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实施“一户式”归集管理和动态风险扫描。对低风险纳税人采取提示提醒,对中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既减少了对正常经营的打扰,又提升了征管质效。
(三)强化重点税源监控,严防“跑冒滴漏”。对纳税贡献较大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按月分析申报数据,按季开展税源调查。针对矿产资源、旅游业等我市主要税收领域,建立行业税收分析模型,及时发现异常波动并跟进核实。
(四)开展涉税费风险分析,加大税务稽查力度。采取多元交叉方式对纳税人开展全方位风险研判,从营业收入、政府补助利得、工资薪金、固定资产、存货、开票上下游、开票进销项、水电房屋使用等多维度切入,精准定位企业涉税风险点。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稽查,2025年对建筑安装、房地产、餐饮住宿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有效纠正政策错享情形。
二、关于“特别是加强旅游服务行为税收的稽查,防止税务流失”的落实情况
(一)开展旅游行业税收专项整治。针对我市旅游旺季经营主体分散、支付渠道多样、开票率低等特点,联合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旅游重点旗市区开展旅游行业税收治理专项工作,规范旅游经营主体纳税行为。
(二)推行“支付即开票”模式,以数治税。在住宿、餐饮、景区门票等旅游消费领域,逐步推广“支付即开票”系统,通过支付数据与申报收入比对,促进纳税人合规经营,有效遏制隐匿收入行为。
(三)建立旅游住宿业数据比对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与公安部门协作,获取住宿业旅客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发票开具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对登记房间数、平均房价与申报收入严重不匹配的经营者,列为风险对象进行约谈或核查。
(四)强化发票管理,提高消费者索票意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消费者索取发票意识。对拒绝开具发票或违规使用个人收款码的经营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落实落细上述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稳步扩大“支付即开票”覆盖范围,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和行业逐步推广;二是深化与公安、文旅、市监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旅游行业纳税人“数据画像”,实现风险自动预警;三是持续开展旅游行业税收专项工作,加强对申报异常的纳税人的风险排查;四是完善跨区域税收协作机制,对异地经营者在我市从事旅游服务的,依法依规纳入本地税务管理,防止税源流失。
您提出的加强税收征管、稽查旅游服务税收的建议,对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我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强化税费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呼伦贝尔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感谢您对我们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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