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规定,现将2026年5月鄂尔多斯市爱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89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5月企业或单位欠税公告清册
2、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5月个体工商户欠税公告清册
3、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5月自然人欠税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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