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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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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规定的十个方面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对标先进,奋力追赶超越,全方位营造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将思想政治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认真领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结合税务部门职责及上级各类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其切实贯彻到依法治税的过程中。通过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理念,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税收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二)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我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民主讨论,集体决定。对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与不同意见者充分沟通,在民主的基础上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在重要人事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依法集体决策。加强行政决策案卷管理,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完整存档,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达标率100%

  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利用鄂尔多斯市税务系统签约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的推行,为重大决策、文件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等提供了法律支持,为多项涉税事项把控了税收风险关,避免出现税收争议。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简化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5年我局涉及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经核查,纳税人递交的行政许可资料齐全,审批流程规范,各项税务文书齐全。对已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未发现应放未放、放而未管、服务不到位的现象,也不存在自行设立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

  同时,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上级部门关于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的各项公告,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断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根据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统一工作安排和部署,运用税收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应公示事项按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税务执法透明度;根据工作要求为税务分局、税务所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用于开展日常执法工作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明确审核标准,对行政处罚依据、裁量基准等进行严格审查,对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数额较大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事项等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五)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严格按照《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开展税务行政处罚,实现“执法一把尺子、处罚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通过加大对税收执法人员开展政策辅导、执法行为监督等,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各项配套制度落实落细,确保税务部门、税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工作。通过税收违法行为事实情况审核工作,按照处罚权限实行文书流程审批;依据违法行为、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处罚依据、处罚基准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文书制作签发、送达处罚决定书等各个执法环节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件规定,结合税务部门工作职责和单位工作实际,编制“四张清单”,明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严从细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积极推广“首违不罚”严禁税务人员擅自扩大“首违不罚”范围。通过“首违不罚”等非强制性执法行为彰显了税收执法的新温度和税收监管的新力度

  (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对“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需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断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事项的负担,缩短办理时限,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幸福感

  (八)完善多元化解矛盾机制

  不断提升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机制,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2025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经过调解化解争议1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2025年我局新发生一审应诉案件0件,积极做好应诉准备工作,妥善化解争议,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九)涉企执法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及上级部门涉企专项行动要求,我局自查发现问题2个,均已按期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我局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梳理,最终形成权责事项表、权责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涵盖了旗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涉及的所有业务,明确了税务人员及纳税人的权责事项,并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同时,我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机构及办公室,通过集体研究讨论,推进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科学有效开展。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评议考核为手段,以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对执法人员执法过错予以责任追究。

  二、存在问题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纳税人期盼,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税收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创新性有待提升,部分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对新兴业态、重点行业的精准普法力度不足;二是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仍需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税收法律法规、复杂执法场景的应对能力有待提高;三是税收法治建设与税收数字化转型的融合程度不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执法监管、风险防控中的应用深度和广度有待扩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税收法治建设质效为目标,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持续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贯穿税收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法治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力。

  (二)提升执法规范水平。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新政策、新法规、新执法技能专题培训,深化“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

  (三)深化数智法治融合。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管、政策落实、风险防控中的应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税收法治治理体系,提升税收法治建设的科技赋能水平。

  (四)优化普法宣传体系。创新税收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开展精准普法,打造具有鄂前旗税务特色的普法品牌,持续提升全社会税收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五)健全矛盾化解机制。深化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司法协作,完善涉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诉源治理能力,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税收法治政府建设,为鄂前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税收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前旗税务局

2026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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