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宏雨煤炭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50627MA0QPK933X):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9月23日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鄂税三稽罚告〔2026〕18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6年9月23日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鄂税三稽罚告〔202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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