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政协鄂尔多斯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68号“关于加大人工智能及大模型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力度助力鄂尔多斯创新发展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涉及我局的内容为:“建议参照上海AI企业五年免税政策,对落地鄂尔多斯的大模型企业,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两年减半征收。”
上海AI企业五年免税政策,其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文件),具体涉及的内容为: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目前人工智能及大模型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通过认定后享受15%税收优惠;发生符合税法要求的研发,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等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市级层面无权限制定税收政策。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加大相关税收政策宣传,做好涉税辅导,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我们也将适时逐级反映相关建议,为助力人工智能及大模型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争取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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