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军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150404797189313P):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巴右税强催〔2026〕11 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大板镇索博日嘎街 90 号
联系人:武慧文
联系电话:0476-6180939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巴右税强催〔2026〕11 号
国家税务总局巴林右旗税务局
二O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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