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林税保封〔2026〕2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林西县税务局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林税保封〔2026〕2号)
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林西县税务局
联系人:周志明
联系电话:0476-5321900
国家税务总局林西县税务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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