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赤税三稽处〔2026〕3号)。请你及时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否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全宁街2号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吉祥家园办公区
联系人:牧其日 马旭
电话:15049933419 18604766260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赤税三稽处〔2026〕3号)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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