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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青山区税务局简介
  •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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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青山区税务局


青山区税务局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青山区税务局基本情况

 

一、青山区基本情况

青山区于1956年建区,总人口51.9万。其中农村人口8920人。行政区域面积280平方公里。全区辖8个街道、2个镇,53个社区、21个行政村。

 青山区是典型的工业区。经过几十年的积淀和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确立了以装备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基础。目前,全区拥有各类工业企业580家,工业从业人员6万多人。

 青山区是典型的移民区。伴随着一机、二机、二二等国有企业的建设,几万建设大军从全国四面八方前来支援项目建设,并在这里扎根。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不断聚集,形成了今天青山区特有的开放、包容的人文特点。

 青山区是典型的文化区。全区拥有50所科研机构,拥有62所办学单位、3所高等院校。连续5次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教育工作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文化工作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区”。

 青山区是典型的金融商贸集聚区。随着近几年的大力培育扶持,形成了沃尔玛、万达广场、国际会展、现代金融、奥特莱斯、九星数码“六大商务区”,现代服务业呈现出了多业态经营、多品牌集聚、多组团发展的强劲势头。特别是引进了一大批各类金融机构入驻,累计入驻金融保险机构达到55家,占到全市总量的90%以上,成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

 青山区是典型的宜居城区。城区建设规划宏大规整、豁达大气。大连新型开发区、锦林花园、保利花园等几十个成批成片别具格调、特色鲜明设计独特的建筑群落,使青山区城区建设具有新颖、典雅、开放的独特风格。全区拥有55处游园广场和景观节点,形成了15分钟的休闲娱乐、健身活动圈。全区的路网体系、通行能力和道路绿化、节点绿化、街坊小区、园区厂矿的绿化水平都比较高,绿化覆盖率达4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9.7平方米。

 近年来,青山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包头市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区情实际、产业优势和发展定位,提出了打造“两基地”、建设“三城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青山区委、区政府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开创了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家、自治区多项工作在青山区先行先试,先后荣获“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区委”“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

二、青山区税务局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青山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

(一)组织机构情况

青山区税务局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法制工作股、风险管理股、财务股、社保非税收入股、收入规划核算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2个其它机构(纪检组、党建工作股),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8个派出机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装备制造园区税务分局、科学路税务分局、富强路税务分局、先锋道税务所、万青路税务所、青福镇税务所)。

(二)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 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8、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9、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10、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1、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2、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3、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4、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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