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督管平台—内蒙古)”,结合公共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与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盟公安局联合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定向随机抽查,抽查户数为3户,由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盟公安局联合实施检查。抽查结果现予公布。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依据:依据《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对辖区内企业随机抽选。
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
随机抽查对象:阿拉善盟管辖范围内的企业
抽查检查所属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抽查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督管平台—内蒙古)”采取定向随机抽取方式。
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督管平台—内蒙古)”定向随机抽取,抽取企业3户。
人员选派:通过随机选派方式分派检查人员。
检查方式: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阿拉善盟公安局联合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阿拉善盟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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