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税务局“四项便利”助推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工作落地

发布时间:2021-01-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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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乌海市乌达区税务局分别向缴费人开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排污权出让收入的《税收完税证明》,标志着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在内蒙古自治区平稳落地。

  一是立足“线上+线下”,突出缴费人便利。着眼征收手段,拓展“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缴费渠道,改变缴费人由原执收单位领取非税票据到银行排队缴费的方式,做到便利缴费人。创新线上缴费,推行“非接触式”缴费服务,“一网通办”申报、缴费等多种事项,实现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事项。优化线下缴费,加强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政策宣传,通过优化缴费流程、加强数据共享等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缴费体验,同时多部门联合进驻办税服务厅,助推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逐步实现缴费“一个窗口、一站办理、无缝衔接”。

  二是立足“统+一”,突出原执收单位便利。着眼重点难点,针对划转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互联互通、票据使用、程序衔接等关键环节,解决各地征收标准不一、入库级次不同、应缴未缴现象等问题。主动与财政、水利、人防、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联系,做到“统”与“一”相结合:统一征收流程,通过多次开展联席会议商讨研究,初步确定统一征收流程和统一认定票据,进一步规范征收工作;统一征收表单,以双方满足“最小必须的原则”形成全区统一表单格式,明确填制标准和传递流程,最大化精简填报内容,提高征收质效,便利原执收单位。

  三是立足“管+控”,突出基层税务人员便利。着眼征收一线,积极落实改革任务的“最后一公里”,便利基层税务人员,确保打赢划转工作“攻坚战”。充分研判划转项目的费制要素,大胆创新取消税(费)种认定环节,通过传递统一申报票据方式,完成以票促管目标;配置系统参数,根据各部门传递审核金额直接填报,严审申报录入金额,管控录入信息,减少繁杂的计算过程,进一步规范征收流程。

  四是立足“严+细”,突出划转收入分配便利。着眼难点堵点,将跨盟市、旗县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分配问题作为重点,前期通过数据梳理、走访调研,了解问题症结,及时进行内部分析研讨;组织召开专项联席会议,针对问题制定详细调库流程;狠抓基础数据对接和金税三期系统数据配置,模拟多种真实征收场景优化系统参数设置,便利划转收入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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