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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

发布时间:2026-01-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政策和做法,现将《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pdf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关联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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