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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为有效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废止2017年12月29日公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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