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2月1日起,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缴纳期限、方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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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规定:“四、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自2021年2月1日起,由缴费人按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申报缴纳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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