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上线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1-15 1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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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15日起,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纳税人可通过平台自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一、使用范围
    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包括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可以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
    二、办理渠道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日起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此项业务。
    三、注意事项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仍需按照既有渠道和方式开具发票。
    2、纳税人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税务局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网站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9-1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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