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5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相关要求现将5月20日面试各职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体检有关要求  

  (一)办理体检手续有关安排  

  请入围体检人员于5月21日下午230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办理体检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彩色照片1张、黑色碳素笔和胶棒。 

  办理体检手续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3楼大会议室。 

  (二)体检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人员5月22日早上7∶00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黑色碳素笔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集合地点在办理体检手续时另行通知。 

  2.体检前熬夜不饮酒,不吃过多油腻、高糖、不易消化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 

  3.由于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接受体检812小时内禁食禁饮 

  4.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物品的服饰,不要佩戴饰品。携带适量饮用水。 

  5.对于佩戴眼镜体检人员,体检当天不要佩戴隐形眼镜,要佩戴框架眼镜。 

  6.对于已经怀孕体检人员需在办理体检手续前,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的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MGSWJGWYKL@sina.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身份证号+怀孕诊断证明如:张三150202XXXXXXXXXXXX怀孕诊断证明)。 

  7.体检时要按照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要求进行体检,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查,不要漏检。 

  8.不允许任何亲属、朋友等无关人员陪同体检体检全程将进行录像监控,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应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如发现体检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将依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其他事项  

  1.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人员请于5月21日中午1200前放弃体检资格声明》(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MGSWJGWYKL@sina.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身份证号+放弃参加体检如:李四150202XXXXXXXXXXXX放弃参加体检)。  

  2.体检合格后,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开展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2024年520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放弃体检资格声明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5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