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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5年3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5年3月31日)

发布时间:2025-04-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决定,任命: 

  任命张俊平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职务; 

  任命李琳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因机构撤销,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天仓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因机构撤销,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高敏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 

  任命包金海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建工作处处长、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因机构整合、更名,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张勇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局长,因机构更名,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陈洪权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因机构撤销,其原任职务职级自然免除; 

  任命聂忠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考核考评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因机构撤销,其原任职务职级自然免除; 

  任命林青彪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建工作处副处长、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因机构整合、更名,其原任职级自然免除; 

  任命李华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建工作处副处长、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因机构整合、更名,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郑健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副局长,因机构更名,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高琛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副局长,因机构更名,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命冯东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因机构撤销,其原任职务职级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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