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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内蒙古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2-1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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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冯建中和内蒙古税务局副局长霍文刚围绕减税降费这一主题介绍了相关情况。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处长潘国俊,内蒙古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李拥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冯建中

(2019年2月15日)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战略部署,实现减税降费措施落地生根,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继续落实以前年度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的基础上,今年初,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我区也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相关地方税费的通知》(内财税〔2019〕113号),顶格执行中央授权的减税降费政策。去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已经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18〕23号)。上述政策文件构成了2019年我区减税降费的重要内容,是今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先手棋”。下一步,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我们还将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政策。可以说,今年减税降费规模和推进力度之大,值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期待。

  现将有关政策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是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为了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中,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涉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共8个税种、两个附加,政策优惠期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

  上述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一是放宽了标准,扩大了减免税优惠范围。包括:进一步放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将年应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到不超过5000万元。进一步放宽了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提高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统一提高到不超过5000万元。二是加大了优惠力度,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的同时,授权省级政府最高可按50%的比例减征地方“六税两附加”,覆盖了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税种。春节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税务局已印发了《关于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相关地方税费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按50%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次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还完善了优惠方式,通过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还规定了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已享受地方税及附加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

  经测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将惠及我区138万户企业,从2019年起,每年将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72亿元左右,三年累计减税降费216亿元 。

  第二,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减税降费措施

  当前,全区60%以上的GDP、近70%的税收、近60%的城镇就业均来自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占全区市场主体的97%。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涉及6个方面26条措施,其中有9项减税降费政策。从2019年到2021年,在自治区权限范围内加大减税力度,降低涉企收费。包括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按现行标准80%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治区权限审批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等。

  上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减税降费措施,同时面向自治区境内各类企业和市场主体,政策涉及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5个税种,还涉及5项收费,全区100多万户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将收到减税降费的“红包”,每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70亿元,三年累计减税降费210亿元。

  第三,是国家仍在制定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减税政策

  除上述政策外,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2019年,我们还将深化增值税改革,继续推进实质性减税,降低制造业税收负担;全面实施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同时,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严厉查处乱收费。国家政策出台后,我区将在第一时间制定落实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谢谢大家!

  

内蒙古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霍文刚

(2019年2月15日)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税收工作和减税降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此次新闻发布会安排,我现就全区税务系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减税降费意义重大

  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创业创新,有效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全社会对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还有很多期盼。可以说是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税费支持力度,关系到经济持续平稳运行和社会就业稳定,对进一步把握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特点

  近期,国家和自治区已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这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具有四个鲜明特点。

  一是普惠性。通过放宽标准,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范围。也就是说,我区绝大部分市场主体都能够从这个政策中受惠。

  二是实质性。此次新出台的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覆盖了其生产经营中的主要税种和费种。

  三是力度大。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小微企业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企业税负降低50%以上。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也是放宽标准、扩大范围。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六税两附加”,获“上限幅度”优惠。

  四是简单化。只要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

  三、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涉及面广、涉及税费种多、优惠方式多样。如何全面落实好、执行好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使得纳税人、缴费人“最大化”用好用足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及时享受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红利”,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税收权益,离不开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正向引导,也是一件需要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新闻界朋友共同努力才能做好做到位的“大事”。

  (一)税务机关将采取八条措施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持续建立健全抓落实机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明确责任主体,梳理任务清单,紧扣时间节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对标对表开展好每一项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解读。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和流程,通过编发宣传手册、送政策上门及发挥各类媒体和专业机构优势等,及时广泛深入宣传解读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收集社会舆论和各方信息,针对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纳税人、缴费人可以通过税务网站、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主要规定、办税流程、申报表变化等内容。

  三是加强培训辅导。根据政策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对基层税政、税源、办税厅等人员的直接培训辅导力度,对12366等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组建专家团队,通过纳税人学堂等,对纳税人和缴费人全覆盖开展培训辅导,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准确掌握政策内涵和操作要义。积极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大力提升培训辅导效果。

  四是加强服务征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等服务制度。畅通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办税厅设置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建立健全投诉快速响应机制,持续扩大纳税资料备案改留存备查范围、申报即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等举措。持续健全办税容缺制、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不断完善自助办税体系。

  五是加强沟通反馈。想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想,急纳税人、缴费人之所急,完善规范税费政策意见征集和企业诉求反映解决制度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畅通问题上传下达、交流反馈渠道。统一问题答复口径,及时发布政策执行问题答复集,准确解答纳税人和缴费人提出的问题。强化数据监控比对,迅速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患于未然。

  六是加强减免核算。建立健全减税降费统计核算分析体系。加大数据质量监控分析力度,分类准确核算、反映减免税费情况及其变化、趋势。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做好税费减免规模测算和实施效应分析,把减免税费算成“铁账”,做到“心中有数”“底账清晰”。

  七是加强风险防控。针对政策调整引起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变动,完善风险识别指标,提速税收风险的预警提示时效,主动帮助纳税人和缴费人减少、降低税收风险。加大对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防控和打击力度。

  八是加强监督检查。对今年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不仅在绩效管理中单列考核,还将作为督查检查、巡察督察、纪检监督的重要内容。既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还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外部监督检查。对该落实没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严肃问责。

  (二)请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掌握和用好用足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一是请加强学习。今年,国家将接续推出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请纳税人、缴费人把及时足额准确享受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列为加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高度关注和及时了解学习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二是请勤于咨询。纳税人、缴费人在学习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不明白的,请及时向税务机关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进行咨询,确保“应享尽享”。我们将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解答。

  三是请及时申报。只要是符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规定的纳税人、缴费人,请按规定真实、完整、及时申报享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情况。

  与此同时,请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用数据用事实用事例用亲身感受,积极正向宣传减税降费工作,为有力有效做好减税降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我们也将积极主动加强与各位新闻界朋友的沟通联系。

  总之,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将把做好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用心用力、有序有度做好做到位。

  以上就是全区税务系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一些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再次感谢大家对税收工作和减税降费工作的理解支持,也热忱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内蒙古自治区减税降费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新浪内蒙古记者:请问,可否举一个例子说明此前已享受了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进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两类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潘国俊:谢谢您对减税降费政策的关注。

  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大家知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述政策与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50%政策叠加,则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幅度最终可达到75%。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纳税人和缴费人要想享受到这些税费优惠政策,需要注意什么?

  李拥军:为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更好地落地生根,税务部门从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的角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税效率的举措,力求以更多的办税便利促进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总体来看,这次普惠性政策的普适性便利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即:

  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均无需任何审批流程、无需任何核查手续、无需任何证明资料,只要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

  凡采用电子申报的方式,只要纳税人、缴费人项目填写完整,信息系统提示并帮助其享受减税降费优惠:一是自动识别。信息系统根据纳税人、缴费人填报的信息,自动识别和提示纳税人、缴费人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二是自动计算。信息系统根据识别情况自动计算纳税人、缴费人可减免的税费金额;三是自动成表。信息系统可根据纳税人、缴费人填报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

  

  凤凰网记者:您刚才已举例说明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旧优惠政策叠加问题。请问国家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与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税费减免政策间,可否叠加,从而使优惠力度更大、纳税人获得感更强?谢谢。

  潘国俊: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扶持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税费减免政策,是自治区政府在税权范围制定的扶持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两者虽然侧重点和优惠角度不同,但殊途同归,均以小微、民营企业为政策实施重点,实施时间均为2019年至2010年三年。两者可以衔接、叠加,优惠力度更大,纳税人获得感更强。具体表现在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自治区政策叠加在国家政策上。例如,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国家规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基础上,再叠加我区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地方分享部分的规定。

  第二种类型:国家政策叠加在自治区政策上。我区政策规定2019年至2021年按照现行标准的80%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在此基础上,再叠加国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费政策,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降低了60%。

  除上述两种叠加类型外,国家、自治区政策规定如不一致,按孰优原则确定,最大限度让利于纳税人。例如,我区政策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费。按照“孰优原则”,我区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免税政策。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税务部门还将推出哪些举措为减税降费工作保驾护航,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李拥军:2019年,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取得实效,税务部门将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连续第6年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并重点突出对小微企业的纳税服务,努力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理解和便利享受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一是持续做好纳税服务咨询。畅通电子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服务渠道,耐心细致地做好针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辅导等服务工作。二是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对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有关优惠诉求,主管税务机关将当场受理、专人跟踪、仔细核实,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服务需求专项调查。全面掌握小微企业等各类纳税人、缴费人服务需求和意见建议,并有针对性地优化服务措施。四是切实加强服务力量。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将指定专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集中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涉税诉求。五是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用。借助涉税中介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志愿服务,拓宽减税降费工作宣传辅导和诉求反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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