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召开2021年1月份征期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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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召开2021年1月份征期推进会,部署和推进1月份征期运行相关工作。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胡苏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晓辉主持会议。  

  胡苏华指出,各盟市局所在地的旗县级局要先试点税费协同机制,成立协同工作团队,提高征管质效,夯实征管基础,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实现“数据共享、过程共享、结果共享、荣誉共享”。各地“一把手”要将主责主业扛好抓好,切实保障1月份征期平稳运行。

  胡苏华要求,一是要夯实以协同为核心的征管基础。在基层探索“成立1个团队,设立1条热线,拓宽N种渠道”的运行模式,分管征管部门副局长任团队队长,相关部门3-5个业务骨干组成协同工作团队,统筹负责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处理工作,要每半月向本局“一把手”汇报机制运行情况,同时向上级机制办公室汇报问题对接和反馈情况,强化三级联动。二是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价值取向,各级税务部门要担当作为,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事。三是要加强以管理为重心的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强化基层队伍建设,以切实有效的管理举措进一步提升征管质效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刘晓辉针对1月征期运行工作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要求各地深刻认识1月征期的特殊意义,确保“十四五”开局首个征期平稳运行。二是要求各地树牢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扎实做好征期保障工作。及时建立全区联动的征期运行机制,发挥好税费征管协同机制作用,做实做精全区信息系统大运维体系,全力做好实体办税厅税务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征管质量,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三是要求各地做好“战后”总结,扎实提升关键业务质效。以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为抓手,建立征期保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征管质效和服务质效提升放在平时。

  会上,信息中心、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分别根据岗位职责进行了工作安排。区局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征期运行工作分管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主要负责人、征期运行工作分管局长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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