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减轻企业负担 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9-18 15: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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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有力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工作。内蒙古税务局把减税降费作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实打实、硬碰硬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今年上半年,全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53.63亿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69.26亿元;去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84.37亿元。

  二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严格保证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印制发票和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外,全区税务系统无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持续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对行政权力实施清单化管理,除税务总局明确保留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外,再无其他行政许可事项。深入开展涉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19年取消8项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涉税资料报送。

  三是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梳理发布内蒙古“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将全区办税服务厅“线下”业务事项优化至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理。在税务总局确定的198项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基础上,结合全区实际增加纳税人实名认证、电子签章采集等14项特有事项,总计212项。同时,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其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推出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等服务,保障纳税人发票领用不受疫情影响。推出电子税务局预约服务,分时分批、错峰削峰办理涉税业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安全快捷办税缴费。截至目前,212项“非接触式”办税事项均可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办理,占纳税人全部可办涉税事项的86.47%。自2月初以来,全区纳税人选择通过“非接触式”办理涉税事项1364万户次,安全便捷税务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四是推广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将业务办理从线下搬到线上,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至几分钟,实现了税务、外汇、银行、企业对外付汇备案业务联通,有效简化办税流程、创新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负担,为“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减负担、添动力、增活力,切实助力贸易投资便利化。1-8月,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共办理业务349笔。

  五是“银税互动”加速企业复工复产。依托内蒙古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与银保监局积极行动,联合自治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及时推出“助力小微?共克时疫”银税互动服务,多方共同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1-8月,“银税互动”合作银行16家,已推出金融产品10个,为1.3万余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3.12亿元。“银税互动”已被列入自治区《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财税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企业流动性的意见》的措施,成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金融支持措施的“重要选项”。

  六是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无风险不入户的基本原则,依靠大数据平台分析,在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内对相关重点稽查对象进行信息维护。严格依据双随机工作规程实施随机抽取工作,并积极邀请各盟市地方执法部门共同参与。在推进双随机任务过程中,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并在内蒙古税务局官网及时公开,畅通纳税人、缴费人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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