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车辆购置税开通手机缴税功能

发布时间:2020-09-04 16:5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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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自2019年6月推出车辆购置税互联网缴税功能后,再接再厉,不断探索创新“车购税+互联网”模式,在拓展“非接触式”办税上持续添力,于2020年6月中旬实现了车辆购置税手机申报缴税功能。该功能自上线以来,共完成车辆购置税申报291笔,申报金额367.35万元,缴纳税款236笔、286.55万元。

  车辆购置税手机申报缴税功能支持本地和异地购车缴税,还可自助查询纳税人名下所有车辆的缴税历史和明细。纳税人通过内蒙古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进行简单信息填写和确认,即可完成申报;之后,纳税人可自主选择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微信、支付宝或云闪付等方式缴纳税款,并开具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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