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0-04-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

  4月1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召开4月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胡苏华主持会议,区局党委委员参加会议,一、二级巡视员及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胡苏华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税务机关以党建为引领,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地方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捐物表达爱心,充分发挥出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谱写了一曲共克时艰的税务“战疫”之歌。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5次在各类高层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并相继深入北京、湖北、浙江考察指导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针对性地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税务总局党委第一时间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提出组织实施“四力”创新举措,非常有针对性,这对我们做好全区税收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更高标准。

  针对下一步工作,胡苏华书记要求,一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全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质效“双提升”。二要以党建为引领,创新落细“四力”要求。在疫情防控、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组织税费收入、实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上再加力再使劲,巩固成果,扩大成效,为自治区更加精准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贡献税务力量和税务智慧。三要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干部队伍和谐稳定。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科学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制度意识,提升制度执行力,推动实现全区税收事业新发展新跨越。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应急管理、税收宣传等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税收氛围。

  会上,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包清泉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在3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4月8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关于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及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税收中心工作和分管工作,围绕上述重要讲话精神从思想认识、履职尽责、减税降费助推复工复产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研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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