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打造“三位一体”服务体系 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落细落地

发布时间:2018-11-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

  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优化税收制度、惠及百姓民生、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决策。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全力打造普遍宣传、重点推送、无缝服务“三位一体”服务体系,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落细落地。

  ——在“面”上统筹兼顾,做到普遍宣传。一是加强内部培训。将线上视频培训与线下综合培训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业务互学、传帮带、业务实操、竞赛评比等形式,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政策熟练程度和系统操作能力。截至目前,全区税务系统累计举办个税改革培训班690个,参训人员14425人次。二是强化对外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宣传视频和宣传稿,累计张贴宣传海报3600张、发放宣传册7万份,举办面向纳税人的外部培训627次,参训人员85286人次,向社会公众发布《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热点问题解答》,确保纳税人随时随地获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

  ——在“点”上精准把握,做到重点推送。从辅导对象上,重点针对工资薪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财务人员、涉税中介、金融电力行业、财政统发单位等重点受众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辅导。从辅导内容上,加强过渡期政策、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扣缴客户端操作、政策适用范围培训辅导。自上而下精准解读,保证培训辅导的统一性。从辅导方式上,根据纳税人地域分布特点,组成“送政策上门”小分队,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开展“点对点、点及面”政策辅导。

  ——在“块”上体现效应,做到无缝服务。一是设立绿色通道。在办税服务厅开辟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解答专席,重点解答一线咨询人员和纳税人现场提出的疑难问题,确保政策支撑及时到位。二是及时答疑解惑。畅通12366咨询热线、税务网站、实体办税厅等渠道,接听纳税人个税改革咨询电话3257通,回复网站咨询57件。建立热点问题收集整理发布机制,发布热点问题108条。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全区税务系统师资培训,参训人员100人次。对12366坐席人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收管理人员开展政策和系统操作培训,确保人人熟练解读过渡期新政及新税法要点、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四是加强舆情监控。建立舆情管控机制,强化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反映问题的分析研判,防止答复不及时不准确演变成系统性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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