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税务机构改革第二场主攻战—制定落实“三定”规定圆满收官

发布时间:2018-10-26 16: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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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上午10时,在庄严的奏唱国歌后,全区各旗县(市、区)税务局统一宣布任命了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一般干部岗位安排,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机构改革第二场主攻战—制定落实“三定”规定圆满收官。

  国家税务总局第五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朱音、成员张平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高永清参加了国家税务总局武川县税务局落实县乡税务局(所)“三定”宣布仪式。国家税务总局第五联络(督导)组副组长车毅明参加了国家税务总局敖汉旗税务局落实县乡税务局(所)“三定”宣布仪式。

  宣布任命和岗位安排后,全区各旗县(市、区)税务局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秩序井然。全体税务干部表示,充分认识税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服从改革需要和组织安排,将在实干中履职,在担当中作为,在忠诚中奉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有为的状态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在新岗位上作出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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