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业务融合大讲堂”助力征管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8-09-18 10: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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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高度重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教育培训工作,推出“业务融合大讲堂”视频系列培训项目,以国税地税业务融合为重点,对全区税务系统三级税务干部开展同步培训,打通原国税地税业务“藩篱”,实现税收业务“一体化”发展。

  一是领导重视“定基调”。内蒙古税务局召开联合党委会专门研究征管体制改革期间教育培训工作。联合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对征管体制改革期间教育培训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好王军局长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教育培训工作指示精神和税务总局“改革推进一步培训跟进一层”的有关要求,在了解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培训方案,抓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好教育培训统一思想、推动改革、促进工作的作用。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改革期间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根据改革进程及时组织相关培训,确保税务干部的业务知识和履职能力跟上改革进程,消除税务干部的“迷茫感”和“无力感”,切实收到以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能力、增进融合、推动改革、促进工作的效果。

  二是制定方案“绘蓝图”。内蒙古税务局在区局机关、东部片区盟市局和西部片区盟市局连续开展3次机构改革期间教育培训需求调研,听取各级税务干部培训需求和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出培训需求60余项,意见建议30多条。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税务系统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从视频培训和现场集中培训两种方式以及改革专题培训、业务培训、领导干部培训、人才培训4个方面对教育培训进行安排,明确了任务和要求、时间和步骤,为征管体制改革期间的培训工作绘就了“蓝图”。

  三是精选课程“扫盲区”。作为培训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先行实施项目,“业务融合大讲堂”视频系列培训立即启动实施。经过研究细化视频培训方案、深入讨论实施细节、反复商议课程设置,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需求,“业务融合大讲堂”最终确定了10期26个专题的培训计划,将增值税、消费税等原国税业务,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原地税业务以及非税收入、社保费征收等新增业务作为培训主要内容,重点讲授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通过培训使广大税务干部学校了解到原来没接触过的业务,扫除业务“盲区”,实现业务知识“扩容升级”,更加全面系统地掌握机构改革后的税收业务体系。

  四是创新模式“求实效”。各业务部门根据培训课程设置推荐授课老师,教育处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择优选拔并安排试讲,确保授课老师讲得对讲得好,受训干部听得懂学得会。在内蒙古税务局内网开辟专栏,上传培训课件及有关资料,供税务干部随时下载学习;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转发培训资料,方便干部随时随地利用手机端学习;设置效果评估环节,参训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对培训进行测评并提出意见建议,首期培训结束后即收到意见建议1万多条,4期培训以来,收到课程测评32000余人次,所有课程满意率均在93%以上。相关处室根据参训人员反馈意见及时对课程进行调整,确保最大限度满足税务干部需求,确保培训取得最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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