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四十三次新闻发布

发布时间:2020-03-17 11:50 来源: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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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四十三次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世勤介绍了自治区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自治区疾控中心副主任范蒙光通报了全区疫情最新情况,并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李晓秋、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刘长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冯有宽、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彭万臻、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总经济师李锌、自治区商务厅外贸处副处长丁晓龙就媒体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内蒙古疫情情况概述  

  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范蒙光

  

  我区于2020年1月24日确诊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截至2月18日,累计报告确诊病例 75例,分布在11个盟市的29个旗县区。从2月19日至3月16日24时,连续27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报告。 

  75例确诊病例中,目前已治愈出院73例,死亡1例,正在治疗的1例。

  全区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4092人,至3月16日24时,尚在观察的为31人。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四十三次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世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防控疫情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月7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经过40天的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对稳定企业生产经营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一)在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方面

  设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实行环评“豁免制”和“告知承诺制”,已豁免项目9个,实行“告知承诺制”2个,审批1个。自治区住建厅对新建、改建、扩建用于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推进“承诺制”,全区复工复产项目71个。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办理注册、生产许可等实行随到随审随办,迅速完成呼和浩特市欣龙康医疗器械公司、赤峰九州通达医疗器械公司生产一次性医用防护服注册审批,完成17家蒙医医疗机构79个传统蒙药制剂备案。建立防控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流通绿色通道。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出台加快防控物资进口通关政策和指南,通过设立“专用窗口”,已保障1660万余件口罩、防护服等进口防控物资“零延时”通关,免征关税合计金额2758.3万元。交通部门设置应急绿色通道396个,对保障应急物资、重要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和优先通行。

  (二)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

  加大信贷支持。截至目前,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736家企业及小微企业主和各地工商户,累计发放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贷款181.6亿元,贷款利率明显低于疫情前水平。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通知,我区共申报四批327家企业申请纳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已有蒙牛乳业、包头中药、食全食美、华天制药、欣龙康医疗器械等32家企业获得优惠利率贷款19.2亿元。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审批发放再贴现35.45亿元,支小再贷款7亿元,支持企业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用物资,满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小微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8564万元。加大财政资金支持。自治区工信厅等部门印发《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十条政策》,对列入自治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重点企业名单的,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扩能增效等方面给予补贴支持。自治区财政通过主席预备费下达疫情防控资金20541.5万元,主要用于湖北荆门医疗队、自治区第四医院、疾控中心等购置疫情防控物资设备,以及配套确诊患者救治费个人承担部分等。

  (三)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面

  切实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内蒙古税务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月份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8日。经税务部门统计,2月份全区约43万户纳税人享受延期申报政策,涉及税款约66.7亿元;2月份受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318户,涉及税款约6.53亿元。减免一定时期租金。截止2月底,全区国有资产涉及减免租金953.5万元,预计3月份还将减免租金1000万元。降低和缓缴社会保险费。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已减轻用人单位负担1.23亿元;进一步实施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加大社会保险返还力度,已为833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1.12亿元。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国家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同时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以外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两项举措预计共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8.12亿元。推动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提前执行淡季价格,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2月22日起至6月30日,预计可为企业减少天然气费支出约1.624亿元。2月17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自治区免收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通行费,已免收约8.3亿元,预计还将免收53亿元左右。

  (四)在精心做好企业服务方面

  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通过推行“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保障疫情期间企业群众办事,避免人员聚集,仅自治区本级已受理办件18964件。各业务部门均实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告知承诺”等,为项目单位提供远程政策解答、流程指引等服务。实施稳岗培训补贴政策。鼓励企业、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截至目前,人社部门已分两批公布76家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目录,注册培训人数19153人。协调解决物资供应困难。解决疫情期间物资配送、跨区域调运生活必需品道路不畅等问题,大型超市、便利店、配送企业复工率达到80%以上,主要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复工。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居民邮政快递物资需求,2月1日以来,全区邮政行业共揽收快件1240万件,同比增长71.51%,投递快件5319万件,增长4.56%。全区18个快递园区全部复工,网点复工率和人员返岗率均超过94%。

  同时,我区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作为支持抗击疫情。截至目前,全区5800多家民营企业和商会,通过各地红十字会、团委、妇联、慈善总会、内蒙古云曙碧公益事业基金会等,累计捐款捐物超9.21亿元。兴泰集团、鄂尔多斯东方控股集团、海亮公司、包头百年经典广告公司等自治区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主动作为,已累计减免商户租金、物业等费用3860万元。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四十三次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日报记者:自治区政府决定将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全部调整为低风险,请问是怎么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范蒙光: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内蒙古自治区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按照三个风险等级对103个地区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确定我区103个旗县区均为低风险地区。划分标准为:

  国家以县域为单位制定了高、中、低风险等级。

  1、低风险地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2、中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3、高风险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根据这一划定标准,全区最后一例病例至今已连续27天无新增确诊病例,因此全部调整为低风险等级。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全部调整为低风险等级后,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复工复产怎么安排,有哪些具体举措?

  李晓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决策部署,果断暂停或关闭了公共文化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景点,及时叫停了所有团队旅游业务和群众文化活动。

  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各地乌兰牧骑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利用自身条件居家创作文艺节目,通过“网上乌兰牧骑”、新媒体平台等向基层群众进行展示。各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闭馆不停业务,相继推出了“在线阅读”“在线观展”“网上讲堂”等专题活动。

  进入3月份以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好转,中央提出在全力阻击疫情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原则,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3月1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旅游业恢复发展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有关精神,就加快推动全区旅游业恢复发展进行了部署。

  3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将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全部调整为低风险。为有效推动文化场所开放和旅游业恢复发展,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印发了《关于精准有序分类施策做好文化和旅游场所恢复开放工作的通知》,就推动文化和旅游场所恢复开放进行了安排部署,具体如下。

  一是全区各类文化场所、各类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在落实好“外防输入”措施的前提下,本着分级分类、应放尽放的原则,能够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全面恢复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

  二是各地要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指南》《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文博单位恢复开放和复工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法人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鉴于文化场所、旅游景区人员具有集聚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开放单位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提升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合理安排参观线路和时间,实行观众错时、分批入馆入场和分散式参观,鼓励通过网络预约等方式限制日参观人数,控制瞬时最大承载量。

  四是为避免游客跨区域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鼓励各地旅行社深入开展“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积极开展在线预订业务,做好疫后旅游预订服务。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支持和指导旅游企业优化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及早谋划疫情过后旅游消费报复性增长的应对举措。

  

   内蒙古电视台记者:疫情发生以来,许多企业都反映难以按期缴纳税款,也在呼吁适当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请问内蒙古税务部门在落实1号文件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哪些好处? 

  刘长在: 感谢媒体朋友对我们税务工作的关注。下面我就税务部门落实延期缴纳税款和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等方面做以介绍。

  关于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方面。应广大纳税人要求,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至2月28日,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23日。在此期限内,我区受疫情影响仍然无法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内蒙古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延期申报业务。同时,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缴税有困难的,可通过内蒙古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业务。各地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税务局审批,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延期缴纳税款期限不超过3个月,待疫情结束后再补充相关纸质资料。截至目前,共为82户纳税人办理了疫情期间延期申报,为318户纳税人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税额为6.53亿元(其中增值税4.47亿元,资源税1.3亿元)。

  此外,为了减少办税厅人员聚集接触和纳税人往返办税厅次数,自治区税务局聚焦发票领用环节,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中增加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网上验旧功能;增加了网上申请办理发票寄递业务,推出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的服务方式,截至目前,全区12盟市、86个旗县实现全覆盖发票邮寄,线下配送发票18万余份。

  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方面。根据1号文件“部分或全部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要求,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内蒙古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旅游(包括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等行业的中小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我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当月止,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公告中也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缴纳房产税有困难的其他行业申请减免的方法,以及对行业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助力扶持全区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由于我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期是5月份,目前还未到征期,经测算预计2020年全年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4亿元,最终减免数以官方发布为准。

  近日,内蒙古税务局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比如: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办税比例;扩大“银税互动”受惠企业范围,目前已推出金融产品7个,帮助纳税人获得贷款7.49亿元,惠及2139户小微企业;落实好4大类24项82条措施,让更多的事项不仅能网上申请,还能网上办结。目前,全区84.16%的办税业务通过线上方式办理;2月初以来,全区累计办理网上业务199.8万笔,网报率达到99.21%,网上办税缴费已成为纳税人、缴费人“首选”。

  同时,内蒙古税务局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优惠、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的工作补助、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等。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140户纳税人免征增值税3665.2万元,其中为3020户纳税人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3534.4万元;为92户纳税人免征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增值税126.5万元;为28户纳税人免征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增值税4.3万元。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亏损弥补期限延长至8年。2020年全年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2亿元。努力实现支持抗击疫情与稳就业、渡难关、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不断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实践杂志社记者:疫情期间,许多企业都出现了流动性资金紧张的难题,反映较多的主要是融资难和还贷压力较大。在落实自治区1号文件,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怎么样?

  李锌:疫情发生以来,全区金融系统全力以赴、精准施策,充分调动金融资源,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据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统计,2020年前两个月新增企业短期贷款113.58亿元。针对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近期出台的金融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五部委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会同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银保监局、证监局和全区金融机构,坚持主动作为、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分级分类分时支持全区企业复工复产。3月3日召开全区金融工作电视电话会进行具体部署,今天下午召开全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春耕备耕政金企对接会。

  二是紧盯自治区重大和特色项目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加强对“项目、园区、企业、乡村”4个领域和现代能源、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营经济、基础设施、乡村振兴、对外开放8个方面的金融服务。结合近期铁路重点开工项目(包银铁路、集大铁路、集通铁路电气化改造立项等)、奶业振兴(中国乳业产业园规划)等,会同金融机构提出金融支持服务方案。

  三是强化支持春耕备耕确保农牧业有序复产。引导金融机构提前做好资金预算、客户储备、贷前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重点推动农信社系统开展“2020春天行动”,做好农牧业金融服务。对春耕备耕、接羔保育等农牧业生产信贷需求,建立绿色通道,早介入、早投放、早见效,不误农时。截至2月末,农信系统发放相关领域贷款超过50亿元。

  四是加强民营小微企业服务助力度过难关。及时开展担保行业窗口指导,降低减免担保费用、履行代偿、延长追偿期限、简化评审手续、启动线上评审,提高融资担保服务效率。截至目前,共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4.43亿元。引导各金融机构用好线上渠道,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引导内蒙古银行细化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措施,推动发放科技小微企业贷款28亿元。

  五是全力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联合自治区扶贫办、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一方面通过线上信贷、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贷手续,满足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对贫困户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的非个人主观原因发生的逾期,不产生罚息和征信影响。截至2月末,全区新增扶贫小额贷款3276笔,金额1.4 亿元,贷款余额22.6亿元。

  六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围绕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抓落实,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的金融服务。2月13日及时启动政金企线上对接活动,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企业线上对接活动,搭建线上融资服务对接平台,优化流程、便企利企。

  七是跟踪调度金融政策落实情况。定期统计各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特别是暂遇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截至3月13日,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放企业复工复产贷款541.79亿元,支持2175家(次)企业。金融系统单位和员工共捐款5351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的企业既面临资金压力,也面临招工难的问题。请问人社部门在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和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冯有宽: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保企业”就是“保就业”。疫情发生以来,为了让企业能够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岗位,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采取减免社会保险费、解决企业招工难等措施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全力促进稳就业。

  在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负担方面,我们采取了“免”“减”“降”“返”“缓”等援企稳岗政策。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免征政策执行到6月份;减,就是从2月份开始,对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半政策执行到4月,通过“减”“免”两项措施,我们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78亿元左右。降,就是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将降费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1月份共减轻用人单位负担1.23亿元。返,就是加大失业保险费返还力度,按规定返还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费,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截至3月10日,全区已为833户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1.12亿元,惠及职工27.2万人;已公示完毕或正在公示企业922户,拟返还失业保险费1.95亿元,涉及职工18万人;目前还有1500余户企业正在审核审批。缓,就是延长中小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期,允许对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权益记录,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及权益不受疫情影响。

  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建立了调度制度。从2月18日起,我们对重点企业和其他企业分别实行24小时调度和旬调度制度,重点掌握企业产能、员工总数、缺工人数、空岗结构、问题困难等情况,及时汇总更新、发布企业生产用工需求。从日调度情况看,截至3月13日,全区调度重点企业198户,为已复工有用工需求企业解决用工4001人。从旬调度情况看,调度其他领域开复工企业1348户,为已复工有用工需求企业解决用工8557人。二是强化了农牧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我们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铁路等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五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切实做好行前准备、返岗客运、抵达交接、上岗防护等工作,确保农牧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截至3月13日,组织返岗复工30.9万人,占拟外出务工总数的82.8%。同时,还与17个省区市和铁路、航空等相关单位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8个盟市组织“点对点”专车、包厢、包机265次,运输返岗6857人。三是积极促进“不见面”就业服务。打通了“1+12”盟市企业网上招聘服务通道,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网上招聘活动。截至3月13日,全区共组织各类网上招聘会133场,在线招聘企业12729家、征集岗位29.03万个,求职人数达到12.2万人、达成就业意向2.78万人。

  总的看,人社部门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最大限度发挥好政策效能,落实好人社领域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市场的稳定是企业和群众在疫情期间非常关心的方面,请问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稳定,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

  彭万臻: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围绕强化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严厉打击违法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稳定。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案件,打击扰乱价格秩序行为。一是重点加强口罩、消杀用品、抗病毒药品市场价格检查,全面加强监管。二是发布公告、提醒告诫,开展约谈警示,实行价格承诺,督促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三是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公布典型案例。我局分两批公布18个针对医疗防护用品价格涨价行为的违法典型案件,各盟市也查处公布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件,有力震慑不法经营者。截至3月中旬,全区价格违法案件立案262件,实施处罚78件,罚没款39万元,停业整顿305家,查封17家,有效遏制了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放心消费。疫情发生正处于春节期间,是城乡居民家庭宴席等集体聚餐的高峰期,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重点加强了对餐饮业、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监管力度。一是规范网络订餐管理,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对保证送餐食品安全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管,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同时发出警示公告,督促落实防疫措施。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加大维权力度,维护了社会稳定。1月24日至3月15日,全区12315系统共接到并处理消费者咨询19694件、投诉7794件、举报4068件。

  三是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精准有序、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和自治区实际,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等一系列措施,从提供便捷服务,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技术支持等方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受到了企业欢迎。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对市场监管领域登记注册、许可审批等业务实行“零见面”办理,采取“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告知承诺”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共办理网上申请5423件。另外,为了应对防护物资紧张的情况,“十条措施”专门提出对疫情防护相关许可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在疫情防护物资生产经营、检验检测、资质申请、专利申请等方面特事特办。协调帮助2家企业按照市场防护物资需求进行转产,生产75%浓度的消毒用酒精、84消毒液(原液)陆续供应市场。多次召集华润、国药、惠丰堂、国大药房等大型医药经营企业,就防控物资生产调配供应等事宜进行协商,尽最大能力保障防护物资供应。二是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这次疫情对各类企业生产经营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作为市场监管服务部门,我们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十条措施”中包括了为企业减免部分检验检测费用,帮助生产企业与网络交易平台建立联系、拓宽网络配送渠道,通过严查涉企乱收费和乱涨价行为、稳定原辅材料价格,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等难题。截至目前,已对12家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需求进行跟踪,涉及金额2.28亿元,累计专利权质押登记6笔,质押金额3.69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提供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拥有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技术优势,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问题,为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服务,开展标准信息咨询服务,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商品条码相关业务服务,以及认证技术指导服务等。开展化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检,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助力春耕备耕,一季度拟对区内60家化肥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四是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帮扶。引导和鼓励“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的定向帮扶企业和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履行社会责任,带头复工复产,向疫情严重地区捐款捐物,共计捐款1.43亿元,捐赠物资7.6亿元。组织区内117家大型企业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广泛凝聚力量缓解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新华网记者:这次疫情,对我区企业开展外贸业务产生了哪些影响?自治区采取了哪些措施帮助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度过疫情难关?

  丁晓龙: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外贸企业面对国内国外多重因素,遇到的情况比一般企业更为复杂,从目前情况看,疫情对外贸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物流成本上升、海运价格上涨、发运困难。从我区1-2月份运输方式统计情况看,公路运输和航空运输货值分别下降34.5%和32.3%,据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反馈,发往马达加斯加、柬埔寨的纱线由海运变为空运,出口运费增加了800万元人民币。二是企业出口订单减少、产品需求减少且销售困难。受疫情影响,列入商务厅计划的国外重点展会纷纷停办或延期,国内涉外展会,如华交会、加博会均延期到6月份以后,外贸企业已有的订单无法按期履约,新订单签订困难,企业预期产能下降明显。三是由于蒙古、俄罗斯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口岸公路货运通道大多封闭,特别是甘其毛都和策克口岸煤炭进口全部停运,煤炭进口企业经营压力较大。此外,外贸企业还存在资金压力大、银行融资困难,上、下游企业开工率不足,人工短缺,原料采购困难且价格上涨,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产品库存压力大等问题。

  2020年1-2月,内蒙古对外贸易实现进出口171.5亿元,同比增长2.9%,增幅列全国第4位。截止3月16日,全区外贸企业复工率66.4%,全区排名前100家外贸企业复工率达到92%(100家企业合计进出口额占全区进出口总额70.4%)。11个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已有8个全面复工复产,占基地总数的72%(11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进出口额占全区总额42%)。为推动外贸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稳住我区外贸基本盘,我区围绕保证产业链、供应链运行畅通,抓住重点企业和23个国家级、自治区级外贸基地,积极帮助中小外贸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和自治区政策等三个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六项工作。

  精准摸排建立每日报告制度。2月5日我们就对全区260家外贸重点企业进行了调查问卷,通过数据分析,准确了解掌握外贸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梳理外贸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和商务部反馈情况,为出台应对疫情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可靠依据。从2月14日起,为保障全区外贸企业复工生产和正常运营,建立了全区外贸企业复工运营日调度机制,指导调度各盟市推进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力争将疫情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包保服务推动解决涉企问题。充分发挥包保服务机制作用,由商务厅包保联系全区100家外贸重点企业,建立微信群畅通联系沟通渠道,随时了解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推动企业尽快恢复外贸业务。

  梳理宣传政策惠及外贸企业。梳理国家、自治区近期出台的各类援企稳岗政策,指导外贸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税收、社保、就业等各类帮扶解困政策。

  总结交流经验推进复工复产。收集整理各盟市推进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经验做法,通过发布信息,总结交流复工复产、稳定供应链的好做法、好经验,更加精准地帮扶企业。

  发挥跨境电商新业态优势。支持跨境电商开展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线上供应。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方式,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服务外贸企业。积极与周边国家沟通协调,疫情解除后尽快恢复开展边民互市贸易,支持边境贸易发展。

  实施便利措施服务外贸企业。最大限度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不见面”服务,企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更新电子钥匙、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实现网上申领审核并免费提供邮寄服务。同时指导外贸企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下一步,自治区将针对外贸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稳住外贸基本盘,争取实现全年稳外贸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减费降税、援岗稳企政策落实,分类打包有关政策,利用协会、基地、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政策,保证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二是落实自治区近期召开的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继续发挥厅际联席会议重点企业包联保障服务机制作用,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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