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再学习 再部署 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步伐加快推进

发布时间:2021-02-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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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组织召开全市税务系统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视频推进会,再次传达区局领导在部分盟市、旗县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汇报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学习考察情况,通报全市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自去年11月份征管问题协同工作机制运行以来,鄂尔多斯市税务局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区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学习、探索、实践同步推进,在强化理念认同、健全制度办法、畅通运行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协同机制全面运转。特别是今年1月份以来,在3个税费协同工作团队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总结经验情况下,全市19个局已经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团队,现已累计处理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机关各类问题429个,保障了2021年1月大征期平稳运行。二是集中解决存量问题。下发《关于征集纳税人缴费人及税务机关内部存量问题的通知》,各地工作团队认真研判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机关内部办税堵点,截至1月25日,已征集到10个基层局44个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政策落实类、征收管理类、纳税服务类、征收缴费类、风险应对类”等逐一划分问题类别,对涉及跨部门的11个问题进行了传递。通过协同工作会商机制,将及时对征集的44个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确定处理结果。三是学习先进地区经验。1月14日,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局领导携东胜区税务局、康巴什区税务局、达拉特旗税务局工作团队骨干等一行12人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税务局考察学习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先进经验。四是总结好的亮点做法。工作团队实行AB岗制,每月征期入驻办税大厅,在办税厅悬挂“税费征管问题意见建议登记簿”,收集纳税人缴费人税费难题,登记“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台账”,对税费难题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音;工作团队定期组织工作例会,认真思考、探究纳税人、缴费人反映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积极主动转变税收征管和执法方式。  

  会议强调,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走在全区的前列。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再深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基层局“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决落实区局决策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强化自上而下的理念认同,推进由内而外的管理变革,让协同的理念成为共识,协同的行动成为自觉。二是在机制运行上要再优化。落实好“四个有人管”要求,要深化部门协同,改变各自分管、互不干涉的传统认知,坚持“五个共享”,打破分工壁垒;要实现上下协同,推进市局、旗区局与自治区局三级上下联动,以常态化协同机制实现工作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在解决问题上要再加力。要落实“四能四不能”要求,及时发现问题、科学分析问题、着力解决问题。实时动态跟踪问效,提升问题解决速度,一项一项归集,一个一个销号,全力消解问题“存量”,控制问题“增量”,逐步把增量控少甚至不发生。四是在创新突破上要再努力。要虚心向先进地区学习,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吸收借鉴,对其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要大胆借用推行,也可以融会贯通后创新开展,要推出一大批原创性的改革举措,打造工作品牌。五是在人才培养上要再提速。要有组织地开展工作团队人员选拔工作,选派、培养一批优秀的人才组成工作团队。团队要做好“两个汇报”,每周向本局“一把手”汇报机制运行情况,向上级机制办公室汇报问题对接和反馈情况。可以学习呼市局做法,将各旗区局党委秘书编入业务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定期轮流到办税大厅值班学习。六是在组织领导上要再加强。要按照税务总局“新、精、进”工作要求,落实好自治区税务局《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办法》和会商会议制度,围绕“问题集中处理中心”,科学归集问题,部门协调处理,精准应对,全程跟踪。同时要积极探索激励考核机制,在试点单位工作团队试点运行考核激励办法,条件成熟后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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