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来源:锡林郭勒盟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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