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坚持“法治 廉洁 文明高效”的基本工作思路,以依法治税为主线,以全面提升税收质效为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税收工作,勇于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在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进程中砥砺奋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规范组织收入,提升收入质量。2019年,锡盟税务系统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63.95亿元,同比增收3.54亿元,增长2.21%。其中,税费收入完成121.18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完成34.17亿元,非税收入完成5.71亿元,其他收入完成2.89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6.81亿元,发挥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开展局领导联点包片税收督导调研,科学安排组织收入工作,为完成税收工作目标提供了组织保障。加强经济税源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确保了对重点税源情况的实时把控。对新增税源、潜在税源和不确定性税源,及时开展调研分析,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形成了从源头把控税源,摸清税源底数,密切跟踪全盟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进展情况,努力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减税降费,释放改革红利。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总局党委关于减税降费“四实四硬”要求,扛牢压实减税降费政治责任,切实将党建引领贯穿于减税降费工作全过程,为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提供政治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一揽子统筹,一竿子到底”的统一指挥体系,健全组织机构,细化工作分工,加强工作督导,完善监督措施,确保了减税降费工作顺利推进。推动税收共治,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减税降费协同共治新格局,在各级政府支持下,盟行署及14个旗县(市、区)均建立了减税降费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宣传培训,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政策措施全覆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印发材料、上门辅导、集中培训、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丰富载体,提高实际效果。经过系统上下多举措推进、多角度发力,凝聚了减税降费强大合力,取得了减税降费实实在在的成效。2019年,全盟共计减免增值税3.55亿元;出口退税200万元;为990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402.76万元;为17户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条件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513万元;深化增值税改革,累计减税5.02亿元,税率调整涉及4270户;为2户留抵退税纳税人办理退税1.44亿元;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为全盟18.43万纳税人减免税额2.03亿元;为5.53万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纳税人减免税额2409.64万元。

(三)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为检验标准,制定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指导意见。科学调整办税资源,构建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及邮政代开、社会化办税延伸点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场所兜底”的便民办税格局,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更大便利。全盟已进驻政务大厅的基层单位均实现了税收业务“一厅通办”和“一窗通办”。通过优化前后台业务衔接、提供双语服务、设立政策辅导专窗专岗、设置电子税务局体验区和自助服务区,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积极推行网上预约叫号,引入专业机构志愿者服务,拓展咨询服务渠道。全面推行电子税务局,已实现4类、15项业务全国通办和7类、190项业务全区通办。严格落实区局制发的138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压缩企业开办和退税办理时间,将新开办企业发票申领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对一类、二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实现资料无纸化。优化税务注销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优化注销、简易注销,注销采取免办、即办、容缺办理,进一步简化注销批量零申报流程。加快推广“内蒙古i税服务平台”在全盟范围内应用,向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涉税政策推送和办税提醒提示服务,不断满足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简化税务行政审批,仅保留6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2019年,全盟税务系统共受理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680件,实现了审批事项办理“零超时”。围绕锡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发挥以税资政作用,全系统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税收经济分析报告52篇,多篇报告获地方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三项制度”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管源头、控过程、督结果,更规范、更明晰、更有力变闭门执法为阳光执法,可以拉动依法治税提速前进。2019年,锡盟税务系统上下联动,凝心聚力全面启动“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盟局党委书记、局长任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亲自组织推行方案的起草、部门任务分解及现场交流会答疑,并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跟进工作进度,截止到目前,已在锡林郭勒盟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录入所有公开事项,全系统完成重大决定法制审核50余件(含重案),“三项制度”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合法性、合规性评估及公平竞争审查,并按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布。认真履行审查备案管理,探索目录管理动态化。从健全制度、严格制定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实施动态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同时与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相结合,探索形成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目录动态化管理,以目录形式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文件,确保税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策依据无盲区、不断档,有效促进税收规范化文件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评估清理规范性文件,公布现行有效目录清单。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统一税收执法依据,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评估清理,共清理税务规范性文件30余份,对需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统一纳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力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通畅,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维护决策机制程序化。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针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上会研究、集体讨论,并广泛征集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决策事项的可行性;严格落实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维护全局、少数服从多数、分工负责、决策民主科学化的原则,做好会议布置、议题征集、会议记录、纪要编发等工作。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落实好“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二)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效能,严格决策合法性审查。2019年度,锡盟税务系统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夯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基础,创新公职律师管理,建立公职律师联系点制度,健全公职律师分类培养机制,逐步建立起外聘法律顾问和内部公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内外并举,不断拓展参与税收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重大行政决策、税务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合同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信访纠纷化解、涉税法律事项咨询等事项中,审视合法合理性,充分发挥其法律“智库”作用。2019年,锡盟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团队在原有8名同志的基础之上新增1名公职律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年累计处理各类涉税事项80余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对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及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的裁量基准条款,明确适用前提,细化和量化法律法规中相对宽泛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和完善告知制度、回避制度、陈述申辩和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重大执法事项合议制度和备案制度等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程序制度,保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裁量的随意性,防止违法行政,不当行政等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现象。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全力查处税收违法案件,2019年,累计立案检查企业123户,组织入库税款1.16亿元,超额完成了占全盟税收收入0.8%的稽查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联动、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自查等方式,推动全系统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力惩治税收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务系统充分依托内控监督管理平台对税收执法进行全业务流监控,规范税收执法每一个环节;全盟税务干部努力践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正面激励为主的工作导向,以把握标准、全面衡量、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评价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行为,使追究范围适量、责任追究适度,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激发税务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把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社会和舆论监督渠道,通过设置意见建议箱、举报箱、互联网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方式,畅通纳税人和群众反映问题、建议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纳税人、社会各界和媒体监督,及时处理纳税人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媒体曝光的涉税违法或者处置不当的税收行政行为;加强对新媒体关注,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及时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升回应效果。

(二)设置纳服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纳税人快速反映诉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在全盟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均开通12366远程坐席,在互联网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对外公开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以提升行政复议、诉讼水平为抓手,有效化解征纳纠纷。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相关规定,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水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征纳双方纠纷。 2019年度处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2件,一审税务机关全部胜诉。

(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权益保障渠道。不断完善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强化绩效考核管理,按时报送信访月报、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制度,遇到信访舆情,第一时间上报、处置,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信访档案管理,针对重点上访群体建立专门台账,定期更新,2019年度处理信访案件2件。

(三)完善舆情监控机制,实现舆情监测规范化。指定专人负责网络、贴吧、微博、微信等各类平台的舆情监测,一旦发现可能会有信访的苗头、倾向,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措施适当,确保相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稳控或化解。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认真抓好“双公示”工作。严格遵循“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按时间要求及信息公示数据标准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确保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截止到目前,按照“三项制度”推行工作部署,在锡林郭勒盟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成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七项内容的全部公开公示。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有序运行。机构改革后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坚持以政务门户网站为主平台,以开展公众参与、广播电视、日报、新闻发布会及政务微博、微信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化公开载体,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增强税企互动交流,定期组织开展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纳税人学堂”活动。主动公开局长信箱邮件内容,对纳税人提出问题及时解答、回复。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为使全盟税务系统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机构改革完成后,锡盟税务系统在确定基本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时,将“法治”列为第一要求。要求全盟税务干部明确法治是抓好税收工作的核心和底线,只有坚持依法治税,税收工作才能行有所止,税务人员才能有所敬畏,才能不断规范执法流程、降低执法风险,推动形成“依法、尊法、崇法、守法”的良好局面。要求系统上下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善于以法治的思维去思考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问题。纠正惯性思维或“人治”思想,坚持以法律武器保障纳税人权益,维护职工利益,依法处理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二)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严格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A级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无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通过“银税互动”帮助解决融资需求、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等激励措施,不断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统筹调配人才资源,从基层局抽调三名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法制科,法制科配备2名公职律师,同时加强法律专业人员培养和储备,依法开展税收矛盾预防化解工作。

(二)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每年至少安排1期领导干部税收法治培训班,健全公职律师、法规干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

(三)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贯彻落实锡盟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建立公律办理事项台账,鼓励公职律师参与重案审理、复议诉讼、合同起草审查、信访纠纷化解等工作不断提升公职律师实务工作水平;鼓励参加上级及盟局组织的公职律师培训、不断更新相关知识,加强公职律师专业化培养和使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按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专项性的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奠定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核心平台作用。

(二)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评议机制。依托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评议机制,对领导干部学法、执法、普法、守法情况进行考核,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税的使命感、责任感。

过去一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盟委、行署和区局的要求,与全盟纳税人、缴费人的期盼仍存在不小差距。在2020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持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制定并实施2020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积极构建税收协同共治新格局;推进税收普法阵地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以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为重要节点,集中做好税收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二是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将其放到与组织税费收入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打折扣、及时精准抓好落实。

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下大力气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努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因地制宜推出符合实际的纳税服务新举措,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四是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发挥“依法治税”工作思路在税收实践中的运用和指导作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继续推进税收社会化管理,全面实施纳税审查服务项目和税收风险识别指标模型开发服务项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 邮编:010020 网站标识码:bm29050005 蒙ICP备11002660号-2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