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国家税务总局各旗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持续推动税务系统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认真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税务总局在今年上半年已推出四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落实好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再推出和优化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经细化和责任分解,现将兴安盟税务局第五批措施通知如下,请结合前四批措施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

    (一)根据税务总局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相关指引以及调整情况,结合自治区权限范围内明确的优惠事项,制定编发自治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

    (二)按照清单和指引,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完善专项服务机制运行管理,深入推进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内督、外查与严防;严格落实税费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机制要求,及时收集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和基层意见建议,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三)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严格落实总局 《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实现“政策找人”,确保政策直达快享。

    (四)持续拓展大规模留抵退税工作成果,发挥财税人行协同机制作用,完善追溯享受的服务措施。对于符合税费优惠政策但已经纳税缴费的纳税人缴费人,主动提醒退税退费,充分尊重纳税人缴费人意愿,通过专期专项等方式及时办理退税退费。深化运用“五措并举”工作法,加强跟踪管理,严格政策落实情况督导,严格兑现落实责任。

    (五)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通过微信群、QQ税企交流群、办税厅电子显示屏、公告等宣传渠道开展全面宣传推广,为全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推送最新政策并提供“一对一”辅导服务,实现“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充分准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

    (六)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加大自主申报、自行享受的落实力度,不断拓展适用范围。

    (七)完善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机制,优化改进系统功能,探索开展红利账单个性化、定制化推送服务。结合中小企业服务季工作,探索针对民营企业的特色化红利账单推送服务,借助红利账单进一步提升税企沟通质效,持续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二、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

    (八)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自9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通过对照《清单》规定的证明材料,查找税务机关是否已经存有纳税人提交且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避免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重复提交。

    (九)建立涉税事项容缺办理清单,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精简资料报送,最大限度依法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强化督察检查,通过查询信息系统、调研座谈、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自查,对办税服务大厅不动产窗口、车辆管理所车辆购置税窗口进行不定期抽查,持续推进落实减证便民惠企措施。

    (十)按总局部署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一)配合区局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申报预填服务。对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自动预填申报功能进一步完善升级。

    (十二)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规定及时办理迁出手续,确保迁入户1个工作日办结迁入事宜,迁出户在没有未办结涉税事宜情况下即时办结迁出手续。

    (十三)进一步优化银税信用信息共享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帮助更多民营企业凭借良好纳税信用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融资支持。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合作范围、提高信贷规模。各局联合发改委、金融监管部门、合作银行开展多样化的“银税互动”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扩大“银税互动”影响力。

    三、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

    (十四)充分发挥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作用,结合密切联系纳税人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

    (十五)组织全盟延续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聚焦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需所盼,拓展创新服务举措,推动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更好落实落细。探索创新面向民营企业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加强处于转型升级阶段民营企业的合规建设引导,推出面向新生代民营企业的综合服务。

  (十六)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通过本地商会等组织,积极面向民营企业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税费专业培训辅导,运用征纳互动服务等方式,积极探索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的民营企业提升合规能力。

    (十七)各局协同本地商会组织设立民营企业服务站或服务顾问,深入开展普法、答疑、调解、维权等工作,及时满足企业税费咨询等服务需求。主动收集并高度关注民营企业高频、突发涉税诉求,及时进行研判提醒及响应。

    四、进一步深化跨境服务

    (十八)按照税务总局、区局部署及要求,严格执行简并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减少报送频次,进一步降低企业申报负担。

    (十九)按照总局、区局统一安排部署,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推行出口退税发票及出口报关单信息“免填报”。开展精准辅导,推进落实简便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便利度。

    (二十)不定期开展“跨境纳税人疑难问题解答”宣传,拓宽民营企业解疑释惑渠道。

  (二十一)结合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特点,在税务总局官网

  推出“海外税收案例库”,更新发布国别 (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提升税法遵从能力。

    (二十二)深化运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预约定价安排等国际税收法律工具,更大力度地帮助民营企业等纳税人解决跨境涉税争议,提高跨境经营的税收确定性。

    (二十三)依托“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合作,为民营企业更好“走出去”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五、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

    (二十四)在全盟税务工作会议、全盟收入核算工作会议、全盟组织收入分析会议、“共学会商”会议等多次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格落实税费收入质量监控工作机制,依托金三系统税收收入质量监控功能,按期筛选在申报期前征收、申报期后大额整数入库等疑点数据,持续防范组织收入风险。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与北京特派办沟通,积极推动我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融入总局区域性治理大盘,联合华北地区五省市制定 《华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区域间税收执法协同。

    (二十六)严格落实非强制性执法有关工作要求,落实落细“欠税风险提醒和约谈警示” 操作指引。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发生的欠税,积极辅导其制定清欠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十七)通过制发《关于落实“首违不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兴税落实办便函〔202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一有关问题口径的通知》(兴税落实办便函〔 2022 〕12号)、编制《“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模板,明确“首违不罚”实施程序、执法标准,并针对多发的逾期未申报违法行为明确“轻微违法行为无危害后果不予处罚”和“危害后果轻微首违不罚”的认定标准和适用情形,统一执法口径,纵深推进精确执法。

    (二十八)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审查重点、审查主体及相关审查要求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运行机制,督促政策制定部门认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合力,提升纳税人改革获得感,保证征纳双方权利义务。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充分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税务工作对推动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认真抓

   《意见》落实、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作为深入推进税务系统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依法依规为纳税人缴费人解难题、办实事,主动协同高效作为、靠前贴近精细服务,着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要结合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的要求,不断丰富完善全税务部门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措施办法,及时总结推广民营经济活力较强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等决策部署在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兴安盟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五批接续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