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税务局三项基金属地管理初见成效
兴安盟税务局紧紧围绕“2020年7月1日三项基金实现属地征收”这一目标,重点把握政策宣传培训、业务数据交接和征管系统初始化准备三个环节,密切关注三项基金的申报进度及结果,积极解答、引导缴费人的各类咨询服务,确保征期平稳过渡。
在落实三项基金属地管理工作中,兴安盟税务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同配合,对表抓好落实,及时报告反馈。坚持权责明晰、平稳有序、防控风险、分工协作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三项政府性基金的征缴管理,提高征缴效率,降低征缴成本,优化缴费服务,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实现企业自备电厂税费同管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