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春月一行对基层税务局疫情防控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3月11日,兴安盟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春月,党委委员、副局长姚季春一行前往乌兰浩特市税务局、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 

 

  督导组一行检查了乌市局、开发区局的疫情防控情况和疫情期间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办税服务情况。同时,对疫情期间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询问了解,向前来办理业务的部分纳税人征求了意见建议。 

  督导过程中,王春月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做好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将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针对性的推送给纳税人,要注重宣传政策的时效性、简洁性,确保纳税人在较短时间内能够准确、清晰的了解相关政策;针对通过微信、“i税平台”等新媒体形式推送的政策信息,要注重实效性和全面性,确保纳税人能够对最新政策及时了解。二是要做好疫情期间各项新政策的业务培训。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全体税务干部对新政策的理解和学习,利用好网络学习平台,通过定期考察和讨论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三是要尽早发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和解决。针对纳税人普遍反映的或基层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在得到解决方案后尽快向纳税人反馈,更好的满足纳税人需求,有针对性对符合征收率调整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逐一电话告知并安排办理多缴税款的留抵、退税等相关业务,确保不落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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