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磋商项目(项目编号:WLCBSWJ-ZHCS-2025001)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综合磋商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能,现向社会公开采购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单位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服务。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无权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3、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4、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并具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采购代理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如外省市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并具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采购代理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并承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2)供应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或没有被列入处罚名单。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综合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自 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1日,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书,每个工作日9:00—12:00时,14:30—18:00时到乌兰察布市地尔伯特西街16号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520室 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四、综合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520室(地址:乌兰察布市地尔伯特西街16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联系人:翟艳斌
联系方式:0474-8325031
地址:乌兰察布市地尔伯特西街16号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520室 。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