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欠税公告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3-10-24  
来源: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征管科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现对以下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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