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的公告
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姓名:陈源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稽查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税务检查证号:内税稽1509198021
以上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