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各灵活就业人员: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防止人员聚集、方便群众办事,经研究,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主要采用“核定信息社保后台批量生成,缴费自行选择税务提供的线上或大厅窗口”办理,征缴工作从2020810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量核定参保人员适用的范围 

  在我市各经办机构办理过参保登记且有2019年度缴费核定记录的灵活就业人员,并且截止2020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59周岁以内,女性年龄49周岁以内。 

  二、缴费流程 

  缴费标准的确定。在后台批量核定时参照参保人员2019年度的缴费档次进行批量核定,核定完成后的缴费信息,通过社税接口共享平台自动推送到税务部门,参保人员无需再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核定。 

  缴费方式的选择。税务部门提供了4种缴费方式,每月20日前参保人员自行选择以下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1、手机APP:缴费人员在手机上打开应用市场或者APP Store搜索内蒙古税务,下载完成后打开APP,在屏幕下方点击“社保”,进入后选择“个人社保”,注册(第一次使用时需要)、登录完成之后可缴纳社保费。 

  2、微信:打开微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内蒙古社保缴费服务-->联网缴费”,注册(第一次使用时需要)、登录完成之后可缴纳社保费。 

  3、支付宝:打开支付宝,点击或者搜索城市服务,找到“城市服务[官方]在线市民中心”,点击进入,在屏幕下方点击“办事大厅-->工商税务(屏幕左侧)-->内蒙古税务-->个人社保缴费-->联网缴费”,注册(第一次使用时需要)、登录完成之后可缴纳社保费。 

  4、税务窗口:缴费人员也可以携带身份证直接到税务大厅办理缴费。 

  目前,手机APP、微信、支付宝三种缴费方式需要绑定银行卡进行支付,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只需在任何一个程序中完成注册即可,注册信息可以在以上三个程序中共享使用。 

  通过以上方式缴费完成后,可生成电子票,缴费人员可自行打印或保存图片,缴费信息通过社税接口共享平台自动回传到社保,缴费人员无需再到社保窗口办理到帐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下列参保人员须到原参保缴费社保窗口办理核定缴费。 

  1、对已经批量核定的参保人员,本人需要调整缴费档次的。 

  2、当年按特殊工种或因病退休缴费不足一年的以及2020年正常到龄退休缴费不足一年的。 

  3、已经办理过参保登记但没有实际缴费的或2019年度中断缴费的。 

  4、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企业职工转入个体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以上参保人员缴纳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时,须持身份证到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二)无法完成税务线上缴费注册(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的参保人员请先联系税务窗口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之后即可在税务线上缴费。

    (三)各位缴费人在使用手机缴费时务必核对调出的核定信息,确认一致后进行缴费,避免核定信息错误导致缴错退费。如核定信息不一致或对核定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处理。

     各位缴费人请提前查看手机(绑卡)银行单日单笔限额。不同缴费人不同银行单日单笔额度不一,如缴费金额超过限额,请联系银行办理提额业务后缴费。

    

  特此告知 

    

    

    

  乌兰察布市社保局       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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