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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税务局:协同联动 合力破解市场主体监管难题

发布时间:2025-08-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集宁区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集宁区税务局主动发力破局,积极对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共建联席工作机制,规范协作措施,合力破解市场主体监管难题。

  定期会商。三部门主管业务副局长牵头对接,定期召开市场登记主体监管联席会,针对市场主体准入、经营、注销全生命周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会商,着力解决部门衔接合作时可能出现的漏洞和疑点。

  提示提醒。在市场主体完成信息登记后,由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窗口发放税务登记告知书,明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三十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同时筹拍税务全生命周期管理解读宣传视频,在蒙速办软件进行广泛宣传,打消市场主体登记即缴税的担心,帮助新办经营主体走好税务合规第一步。

  数据共享。为压减市场主体登记水分,由市场监督部门提供管户经营状态数据和三年内年检申报信息,税务部门提供管户三年未申报名录,双向核查对比后对无生产无存续的僵尸主体进行清洗,确保辖区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安全与准确。

  信息交换。市监部门定期结合实地巡查结果向税务部门提供真实经营主体清册,税务部门跟进对虚假经营,走逃失联户进行核查督改,进一步梳理管户实际经营状态感知度。

  联合执法。与市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市场登记信息、实际经营状况、经营场所等要素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掌握达到一次联动、集中会诊的效果,维护公正有序的市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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