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税费缴纳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库会计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蒙银办发【2020159号)要求,为确保2020年度内蒙古全区国库会计年终决算工作顺利进行,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于2020123112时开始进行财税关库银联横向联网系统日切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于2020123112时至123124时暂停办理全部退税业务、调库业务、税费缴纳业务(含社会保险费、车辆购置税、房产交易、代开发票等环节);暂停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自助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社会保险费网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邮政代开发票等。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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