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货物劳务采购综合评价采购公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
(1)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承诺。
(4)中国裁判文书(文书(http://www.wenshu.court.gov.cn)网显示)网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03包供热管道维修工程项目,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华开心果五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巨华开心果五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310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高赟,张佳
联系电话:18748155200
磋商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呼伦南路支行
账 号:15001706667052504686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杜尔伯特西街16号
联系人:徐云鹏
联系电话:18647427776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