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税务局扎实提升工作执行力

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局党委确定的“136”工作安排和李传玉局长在全区税务系统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会的讲话精神,乌兰察布市税务局聚焦“突出三个关键”“解决四类问题”“完善三项机制”,出实招、求实效,一点一滴转作风,一心一意抓落实,努力实现工作提质增效。

  突出三个关键。关键是突出党建引领。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作风大转变”专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在党建工作科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作风大转变”专项行动日常工作。为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搭建了“领导带头大交流、深入基层大调研、岗位练兵大比武、支部共建大探索、监督检查大督导”等“五大”活动载体。关键是突出领导带头。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牢牢抓住党委委员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起,带头狠抓落实,带头为干部立标杆、做示范。各基层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作出“勇于争先、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三项公开承诺;市局纪检组探索建立反向责任制,对完成不好、推进不力的工作项目,从基层干部查起,层层上查到相关分管领导,形成责任上导、压力下传的局面,推动工作落实。关键是突出结果导向。在2022年的绩效考核指标中增加对干部执行力的考核评价机制,对“执行与否”、“执行得怎样”建立明确的衡量标准,树立“凭实绩用干部,以工作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当奖则奖、当罚则罚,通过更大激励促进执行力提升。

  解决四类问题。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将目前全系统执行力方面存在的问题概况为:重视不够、职责不明、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等四类问题,针对各类问题分别制定整改台账和责任台账。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局根据“136”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分解了目标任务,真正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工作有时限,每项工作都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快节奏推进。为确保“作风大转变”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防止“蜻蜓点水”、流于形式,从5月起启动执行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专项行动开展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进行严厉问责;对专项行动开展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在评先评优时给予优先考虑。

  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区局“有为有位”要求,明确在今年的职级晋升和干部选任中,把提高执行力和干部选拔使用紧密挂钩,真正让善于推动发展、执行力强的干部到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上去。对缺乏责任心、执行力不强、作风不实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二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完善对干部执行力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起科学的执行力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对落实区局“136”工作安排成绩出色的基层单位和“一把手”,职级晋升优先考虑,落实区局“136”工作安排成绩出色的科室负责人,优先考虑平级重用;对纳税人满意度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一把手”,绩效不得评为一段,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失职必查、渎职必究,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完善监督督查机制。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整合全市税务系统纪检力量,集中优势握指成拳,组成4个专项监督组,由市局纪检组统一调配指挥,瞄准区局党委确定的6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持续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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